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加快推进学校国内一流大学建设,持续提升科级干部和基层党务干部的政治素质与履职能力。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决定开展科级干部和基层党务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暨业务能力提升示范培训班(以下简称“培训班”),现将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2024年11月29日(星期五)~11月30日(星期六)
二、培训地点:学校育才校区(具体安排见附件1)
三、培训对象
(一)第一阶段(2024年11月29日上午9:30~12:00,科级干部轮训班):学校全体科级干部(包含专职组织员);
(二)第二阶段(2024年11月29日下午3:00~5:30,11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1.办公室主任(秘书)班:各单位、各部门办公室主任(秘书)(包含附属单位)1名;
2.团委书记、辅导员班:各学院(部)团委书记和1名专职辅导员;
3.党务工作者班
(1)各学院(部)党委:教师和学生党支部书记各1名;
(2)其他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1名专职组织员或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包含机关、离退、后勤、附中、附外、出版社党委,图书馆党总支)。
四、培训要求
(一)请各学院(部)、各单位认真做好通知工作,于11月26日(星期二)上午12:00前,将本单位参训回执(见附件2)发送至干部教育培训学院邮箱:gxsddx@163.com。
(二)请参训人员提前做好工作安排,原则上不能请假。
1.参加第一阶段(科级干部轮训班)的人员,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需提交书面报告,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将请假材料报干部教育培训学院(育才校区田家炳教育书院216办公室;雁山校区起文北楼639-1办公室),同时在参训回执备注栏中注明请假具体原因等情况。
2.参加第二阶段(办公室主任(秘书)班,团委书记、辅导员班,党务工作者班)的人员,原则上不允许中途请假,不允许中途更换参训人员。请各单位妥善做好人员选派工作。
(三)为方便开展培训工作,请参训人员扫描对应的二维码加入所要参加的培训班微信群(二维码见附件3)。
(四)请参训人员在各培训教室入口处做好签到,提前10分钟入场,按照教室座位安排就坐。
未尽事宜,请联系校党委组织部/干部教育培训学院,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莫锐,13557131791,许钢,15977335044。
附件:
1.学校科级干部、基层党务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暨业务能力提升示范培训班日程安排
2.学校科级干部、基层党务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暨业务能力提升示范培训班参训回执表
3.培训班微信群二维码
校党委组织部
干部教育培训学院
2024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