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概况
广西师范大学地处世界级旅游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桂林,是国家教育部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项目”高校,广西重点支持建设“国内一流大学”的高校,全国文明校园。有王城、育才、雁山3个校区,校园面积4100多亩;在职教职员工2500多人,全日制本科生28000多人,硕士研究生7600多人,博士研究生400多人,各类国际学生近900人,成人教育学生近30000人。学校已发展成为广西教师教育的“领头羊”、人文强桂的“主力军”、科技兴桂的“生力军”、广西国际教育的“排头兵”。目前,学校正全力推进“双一流”建设和综合改革,努力实现建设国内一流、国际知名、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国内高水平大学的目标。
现建制教学学院(部)21个,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8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8个(马克思主义理论、化学、中国语言文学、教育学、软件工程、体育学、世界史、物理学),专业博士点1个(教育),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1个,学科专业涵盖了10大门类。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6个学科(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中国语言文学、化学、软件工程、美术学)跻身全国前40%,其中马克思主义理论获B+档。在首轮广西一流学科建设项目中,学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中国语言文学、化学、软件工程等5个学科获得广西一流学科建设项目,物理学获得广西一流学科建设培育项目;在新一轮广西一流学科建设项目中,教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化学获得广西一流学科A类建设,软件工程、物理学、中国语言文学获得B类建设。化学、工程学两个学科进入国际ESI排名前1%。
学校部委码:10602,英文名称为“Guangxi Normal University,英文名称缩写:GXNU”,注册地址为:注册地址为桂林市育才路 15 号、王城 1 号、雁中路1号,校互联网官方网址://www.ilikeverbs.com。
二、报名资格
1.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非永久性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并参加2023年香港中学文凭考试(HKDSE)的考生。
2.考生所持证件须在有效期之内。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专业名称 | 预计学费标准(元/学年) | 计划招生人数 | 科类 | 所属学院 | 备注 |
汉语言文学(师范) | 5100 | 5 | 文史类 | 文学院 | |
法学 | 6100 | 5 | 文史类 | 法学院 | |
历史学(师范) | 5100 | 5 | 文史类 |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 |
软件工程 | 5500 | 5 | 文史类 |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 |
人工智能 | 5500 | 5 | 理工类 |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 |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文凭考试学生报读内地普通高等学校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考生在2023年3月1日至31日期间登录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考生须按照要求输入报考基本信息(考生资料、监护人、就读学校、报考志愿等),上传电子照片、相关身份证件(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非永久性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填写获奖经历、个人经历及学习证明材料等内容。考生于4 月10 日前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报名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应在4月16日前按照系统提示更正有关信息,再次提交审核,并在4月23日前查询审核结果。所有通过审核的考生须在4月30日前向中国教育留学交流(香港)中心缴付报名费用港币460 元,并上传缴费凭证至报名系统(缴费方式见报名系统公告)。中国教育留学交流(香港)中心将于5月15日前通过系统公布缴费及报名确认结果。考生应于6月15日前上传学生学习概览至报名系统,以供高校招生时参考。
校长推荐计划表格及相关文件,由考生所在中学于6月15日前上传至网上报名系统,逾期不予受理。
五、填报志愿
考生在网上预报名时须填报志愿。每位考生按自己的报读意愿顺序可填报4所高校,每所高校可填报4个专业志愿。考生可在4月30日前修改志愿,逾期不得修改。
六、录取原则
根据考生的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参考考生中学期间学习经历、社会实践等情况,进行择优录取。
1.录取标准
除校长推荐计划以内的考生,最低录取标准为“3、3、2、2”,即参加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达到第3级及以上,数学科、通识教育科达到第2级及以上。
校长推荐计划以内的考生最低录取标准可为四门核心科目的分数之和须为10分(含)以上,且任何一门科目的分数不得低于2分(含)。校长推荐计划名额每校8名。
2. 根据学校师资情况,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入学后,非外语类专业学生的外语教学只安排英语课程。
3. 各专业录取的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七、学费标准
被录取的香港学生入学时,应按照学校规定缴纳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和住宿标准与祖国大陆学生相同。
(一)学费按《广西师范大学关于调整部分全日制本科专业学费收费标准备案的报告》(师政报〔2022〕13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西师范大学新增和调整普通本科专业学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桂价费函〔2017〕324 号)等文件执行,全日制本科生专业实行学分制收费。入学时学生需要按照规定的标准预缴学费,毕业时财务处将根据学生实际修读课程学分进行学费结算,多退少补。学生选课时,应根据相应的人才培养方案并结合自身学习需求,合理选择修读课程。
(二)住宿费标准按照自治区《关于我区公办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宿舍住宿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5〕 88号)等文件执行,按学生实际入住的宿舍收费标准收取。
八、入学与体检
1.新生入学注册时,应缴纳学费和杂费。
2.新生入学后,根据学校安排进行身体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可以商转其他不受限专业。
3.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有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
九、毕业与学位
凡具有学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基本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广西师范大学学士学位并颁发全日制普通本科学位证书。
十、地址及联系方法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育才路15号广西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541004
电话:0086-773-5818532, 联系人:谢老师
电子信箱:zsb@gxnu.edu.cn
网址:http://bkzs.gx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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