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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 “三月三”、劳动节和汛期期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2018年3月15日自治区副主席方春明在2018年全区防汛抗旱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清明节、“三月三”、劳动节和汛期期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桂教安稳〔2018〕7号)有关要求,结合近期我校发生的灯光设备自燃、音箱设备坠落伤人等事件,为做好我校假期及汛期期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清当前形势

   各学院(部)、各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灾害风险管理和综合减灾理念,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以防为主、防抗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大力加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切实保障学校、广大师生安全和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二、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做好安全教育和预警提示

   切实提高对假期和汛期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形势和特点,提醒师生密切关注气象、水利、国土、地震、旅游、交通、卫生等出行提示和安全信息,多途径、多平台发布灾害预警信息,做到发送到人、预警到人。放假前,要对全体师生进行一次认真全面的安全教育,重点开展防溺水、交通安全、用火安全、防灾避灾等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同时,利用校讯通、微信群、QQ群等对教师、学生及家长进行宣传和警示,共同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三、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汛期学校安全防范工作

  (一)强化防灾减灾应急管理

   各学院(部)、各单位要结合今年防汛形势,进一步完善防汛工作应急预案,提前制定学校师生紧急疏散转移方案,更新和完善防汛抢险物资储备,明确预警信号、警示标志、疏散转移路线、安置地点、应急联络等措施,切实提高应急保障能力。

  (二)强化隐患排查整治

   加大对校园内建筑物、在建工程、排水系统等设施设备和学校危险水域、低洼地带、易雷击区域的巡查和检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处置和预警。

   各学院(部)、各单位要根据学校4月12日召开的安全稳定工作会议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除做好常规隐患排查整治外,还要重点对各单位楼宇内外的悬挂物及电线等进行专项排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进行专项排查整治,直接责任到人。

  (三)强化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

   加大防汛抗灾知识、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逃生、防雷击、防溺水、交通安全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力度,结合“防灾减灾日”“防汛抗旱宣传月”等活动,通过科普宣传、课堂教学、参观考察、体验操作等多种方式开展生动活泼的防灾减灾教育,结合我校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演练计划和保障措施,强化紧急疏散、逃生自救等应急演练,提高师生在自然灾害面前自防、自救、互救能力。

   四、强化责任担当意识,做好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

   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自治区 “三月三”、劳动节期间值班工作的要求,安排好节日期间值班工作。要随时掌握值班期间安全动态,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必须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报送党办和保卫处,不得隐瞒不报或迟报、漏报。

   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5822110(育才校区)

                     3699110(雁山校区)

                     2851679(王城校区)

 

                                 保卫处

                               2018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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