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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师范大学消防安全专项工作方案(2018年修订)

 

为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总方针,不断提高师生员工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四个能力,确保我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规范、有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

树立全民消防理念,各学院、各单位充分发挥作用,大力开展防火安全检查,狠抓火灾隐患的落实,提高学校抵御火灾能力,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为学校深化综合改革提供一个安全的消防环境。

二、整治措施

(一)规范消防档案,按楼栋建立建筑消防档案

1. 各学院(部)、各单位按楼栋或实际办公区域建立。

1)综合楼各单位按实际使用区域统计消防设施器材种类、数量、完好情况等,建立建筑消防档案;

2)综合楼由物业管理单位统计整栋楼的消防设施器材种类、数量、完好情况等,并绘制建筑平面图,在图上进行标示,建立建筑消防档案;

3)独立使用一栋建筑的单位,由使用单位统计整栋楼的消防设施器材种类、数量、完好情况等,并绘制建筑平面图,在图上进行标示,建立建筑消防档案;

2. 保卫处根据各单位上报消防档案,按楼栋统计消防设施器材种类、数量、完好情况、使用单位、建筑平面图等,建立全校建筑消防档案。

(二)规范消防设施器材标识标贴

为便于在紧急情况发生时,能迅速取用消防设施器材,在灭火器、消火栓、防火卷帘、消防水泵、消防设施控制按钮等处张贴醒目的标识标贴。

(三)开展消防安全培训

组织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重点岗位教职工、新进教职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提高教职工火灾防范意识、基本的灭火常识和技能、逃生自救的能力。

(四)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消防日巡查月检查制度、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管理制度、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火灾隐患整改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等。各单位要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按制度落实,把消防管理工作做得更规范。

(五)加大在建工地、装修装饰、闲置房屋、封存公车和附属单位消防管理

按照归口管理原则,各职能部门加强对在建工地、装修装饰、闲置房屋、封存公车和附属单位消防管理。

1.后勤基建部门要加强在建工地(包括改建、扩建)、房屋装修装饰消防管理,各种建材要符合消防规定,施工现场要配备灭火设施器材,要有应对突发消防事件的措施;

2. 资产管理要加强对闲置房屋、封存公车的定期消防检查,上好门锁;

3. 保卫部门加强对学校附属中小学、幼儿园、出版社集团、传媒集团等单位消防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

(六)加强用气安全,引入安全气源

对未实现管道天然气改造,仍然使用罐装煤气的教职工,保卫要加强用气安全的宣传,做好市面上罐装煤气公司调查,甄选安全、清洁、服务质量优良的罐装煤气公司,推荐给教职工参考。

三、时间安排

(一)各单位要在201812月底前完成消防档案建立。内容包括:标示各种消防设施器材的建筑平面图、本单位日巡查月检查记录、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分工等。单位留存一份,报送保卫处一份;

(二)消防标识标贴由保卫处统一制作张贴,201812月底前完成;

(三)各单位在201812月底前完成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完善;

(四)开展安全气源引入工作,201812月底前,由保卫处考察12家正规罐装煤气公司,推荐给教职工;

(五)消防安全培训,在建工地、装修装饰、闲置房屋、封存公车和附属单位消防管理,各分管单位要作为长期性工作抓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各学院(部)、各单位要建立消防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充分认识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红线意识、责任意识和底线思维,认真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努力增强防范火灾的能力。

(二)周密部署,明确责任

完善责任体系,明确管理职责,各单位要召开本单位火灾防控会议,制定火灾防控工作方案,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与本单位各部门、各岗位负责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和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从本单位长远利益出发,高度重视火灾隐患的自查和整改工作,周密安排部署,推动责任落实。

(三)健全机制,严堵漏洞

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制度,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巡查检查,加强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严格落实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用火、用电、用气等危险源管理措施,切实把校园消防安全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严查隐患、严堵漏洞,坚决防止重大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联动,积极整改

各学院(部)各单位要充分发挥作用,加强消防管理工作的落实,积极参加到火灾防范工作中来,树立全民消防理念,积极检查发现本单位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积极整改;保卫部门要主动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保养,督促各单位消防隐患整改。

(五)分片包干,落实到人

1. 学校在三个校区划分片区,保卫处在每个片区安排本处一名干部,主要负责该片区消防管理工作的联络,每月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发现消防隐患,督促使用单位整改;

2. 各学院(部)、各单位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所使用区域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各单位负责,要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责任人由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消防工作的领导担任,消防安全管理人由实际使用该区域的教职工担任。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要对负责区域进行消防巡查检查,维护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保持消防通道、出口畅通。

(六)加强巡查,消除隐患

1. 学校每月对学校所有大楼进行一次消防检查,要作好登记,由受检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及时更换补充失效的消防设施器材,督促受检单位整改消防隐患;

2. 各学院(部)、各单位每日进行消防巡查,每月进行消防检查,做好登记,建立防火巡查检查档案。

 

 

 

 

 

 

 

 

 

 

 

 

 

 

 

 

 

 

 

 

 

 

 

 

 

 

 

                                  

广西师范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81127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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