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计划生育服务手册》 需提供材料:
(1)《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申请审批表》;
(2)男女双方户口本;男女双方身份证;
(3)结婚证;
(4)《婚育培训合格证》;
(5)女方近期照片两张(一寸);
(6)领证双方中户口是婚后迁移到本辖区的需回原户籍所在地开婚姻、生育、收养状况证明。
户口在白龙派出所到秀峰街道办事处办
办证地点:湖光路,棠梓巷5号;
办证时间:(每周一、四上午);
电话:2105055
户口在叠彩派出所到叠彩街道办事处办
办证地址:凤北路6号―1;
办证时间:(每周一、二全天 )
电话:2858689
《婚育培训合格证》夫妻双方到桂林市计划生育培训中心培训,地址:桂林市信义路7号(市检察院旁边,乘公共汽车9、21、22、25B路到少年宫下车);
电话:2828824 2838824
二、《独生子女优待证》 需提供材料:(1)《独生子女优待证申请审批表》;(2)《生育登记证明》或《出生申报证明》;(3)女方户口本;(4)结婚证;(5)《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证》。办证时间、地点同上。
三、《一孩办证通知书》(三联单)需提供材料:(1)《结婚证》;(2)男女双方户口本、身份证;(3)《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证》;(4)《生育登记证明》;(5)《出院证》和《出生医学证》;(6)放环或结扎证明;办证时间、地点同上。
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需提供材料:(1)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2)已婚者需提供结婚证;节育证明(原件复印件)(3)广西《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发放审批表;(4)近期照片3张(1寸);办证时间、地点同上。
五、《生育登记证明》 需提供材料:(1)《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二孩生育证》;(2)《出院证》;(3)结婚证;(4)女方户口本、身份证;(5)出生申报证明(婴儿出生要当月到女方现居住地社区(单位)申报出生)。(6)放环或结扎证明。办证地点:现居住地社区(单位)
六、《二孩生育证》 需提供材料:(1)申请生育二孩报告(2)女方户籍地《二孩生育证申请审批表》;(3)男女双方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复印件),(5)女方相片2张(一寸);(6)男方或女方有收养小孩的出具收养证明;(7)双方户籍地公示结果;A、少数民族:需提供双方户口本和提供当地社区和单位出具的证明。B、独生子女:需提供双方独生子女证和单位(社区)出具的证明。C、再婚夫妻:需提供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D、独生子女死亡:需提供医院证明、派出所证明。E、病残儿童:需提供桂林市计生委出具的病残儿童鉴定报告。户口在叠彩派出所到叠彩计生局办理,电话:2681239,地址:中山北路147号叠彩政府大楼一楼办证大厅,电话:2680016(乘公共汽车1路、100路、32路到新建路站下)。
户口在白龙派出所到秀峰区计生局办理
电话:2884652
地址:秀峰区政府大楼(中隐路14路公共汽车终点站往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