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2011年党员发展计划的通知
组发〔2010〕26号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校党员发展工作,做到有领导、有计划地发展党员,切实保证新发展党员的质量,现就做好2011年度党员发展计划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列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申请人必须是入党积极分子,如为28周岁以下学生,还必须是已经通过民主推优的积极分子。
2、制定党员发展计划必须经过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党员大会集体讨论通过,报学院党委审核。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校党员发展工作,做到有领导、有计划地发展党员,切实保证新发展党员的质量,现就做好2011年度党员发展计划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列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申请人必须是入党积极分子,如为28周岁以下学生,还必须是已经通过民主推优的积极分子。
2、制定党员发展计划必须经过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党员大会集体讨论通过,报学院党委审核。
3、列入2010年发展计划但没有发展的入党积极分子,仍可例入2011年发展计划,但需重新讨论上报。
4、本次报送的党员发展计划以2011年上半年为主,综合考虑2011年下半年的发展计划,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可以在2011年7月1日前对下半年发展计划根据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并将下半年的发展对象名单报送组织部。组织部将依据发展对象名单审核有关党员发展材料,未列入名单人员材料将不予审批。
5、请各基层党委、党总支于2011年1月15日前,将填写汇总好的发展党员计划登记表和入党积极分子花名册(加盖公章)报送组织部,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组织部邮箱gxsdzzb@gxnu.edu.cn。
校党委组织部
4、本次报送的党员发展计划以2011年上半年为主,综合考虑2011年下半年的发展计划,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可以在2011年7月1日前对下半年发展计划根据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并将下半年的发展对象名单报送组织部。组织部将依据发展对象名单审核有关党员发展材料,未列入名单人员材料将不予审批。
5、请各基层党委、党总支于2011年1月15日前,将填写汇总好的发展党员计划登记表和入党积极分子花名册(加盖公章)报送组织部,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组织部邮箱gxsdzzb@gxnu.edu.cn。
校党委组织部
二0一0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1、发展党员计划登记表
附件:1、发展党员计划登记表
2、入党积极分子花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