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职务任前公示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实行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的暂行规定(修订本)》(桂办发〔2001〕24号)的精神,经校党委同意,现将拟提拔任用邓志平同志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对拟提拔任用,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11年4月21日前邮寄或直接送校党委组织部(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政编码:541004;地址:桂林市七星区育才路15号广西师大育才校区办公楼117室校党委组织部;联系电话:0773-5843264、5846401),或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E–mail: gxsdzzb@gxnu.edu.cn。
公示名单如下:
邓志平,男,1978年6月生,汉族,籍贯广西容县,本科学历,正科级,助教职称,2002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2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校外联办副主任、校长办公室秘书,拟提拔担任美术学院分管行政工作副院长。
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中共广西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1年4月15日